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购车指南 | 市场行情 | 交通安全 | 我爱我车 | 商品展示 | 精彩酷图 | 车友社区 |

 | 评测  导购  车展  |  新车预告 市场行情 家庭用车 商务用车 | 交通安全 相关法规
 | 实用信息 |  维修保养 汽车知识 玩转汽车 装饰改装 | 国产汽车 香车美女 | 汽车保洁
您现在的位置: 汽车清洁用品网 >> 交通安全 >> 相关法规 >> 文章正文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16:47:29

华兴制刷厂,专业生产汽车掸子,汽车刷,汽车蜡刷,汽车墩布.
    我厂是华兴牌汽车掸子,汽车蜡刷,各种工业用刷,民用刷的专业生产厂家。特别推出二代华兴牌纳米清香型吸尘不沾土系列产品,使您清洁爱车更加方便,光亮如新。
    使用时尘土吸附在刷毛上,用完轻轻一抖,尘土自行脱落。增加使用寿命,我厂是国内唯一一家生产商,目前产品行销全国各地.深得有车族的喜爱。我厂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诚招国内外总代理。
http://www.hxzs.net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已经高检院党组第十届第11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5年5月13日

    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予以辞退;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违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四、严禁警车私用,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管理不善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文章录入:gbd小晨    责任编辑:gbd小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栏目民航

     

    实用信息

    交通安全

    相关法规

    推荐文章

     

    普通文章紧急事故逃生有技巧
    普通文章方向失控及车轮跑偏的
    普通文章新车维护保养指南
    普通文章自动挡汽车熄火重启动
    普通文章富康汽车发动机怠速阀
    普通文章润滑油的性能及作用
    普通文章汽车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普通文章车载诊断系统(OBD)简
    普通文章汽车轮胎型号基本知识
    普通文章汽车的防盗技术
    普通文章如何辨别美孚润滑油的
    普通文章润滑油的作用及性能要
    普通文章汽车悬架知识简介
    普通文章柴油机铭牌所标明功率
    普通文章车辆识别码简介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
    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
    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
    2008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
    关于认真贯彻国家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维护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
    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
    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执
    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华兴制刷厂业务电话:0312-2910017    0312-2829827    传 真: 0312-2910006   客服QQ:华兴客服     E-mail:huaxingzhs@126.com
    版权所有:汽车清洁用品网          承建维护:志远网络